关于组建淄博市教育局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通知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山铝基教处,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单位: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我局为未成年人办的30件实事,经研究决定,组建淄博市教育局家庭教育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宗旨组建讲师团,旨在进一步整合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资源,形成对青少年教育的合力,教育广大学生家长端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二、 组成讲师团由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知识、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热心家庭教育和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专业人士及教子有道的成功家长组成。讲师团成员采取聘任制。三、 职责1、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为家庭教育提供有效的服务。2、负责全市家长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构建市、区县、乡镇、学校四级家庭教育网络。3、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调研及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宣传。4、协助淄博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制定全市家长学校教学计划、教材建设,对全市家长学校实施管理、监督与考核。四、 其它1、讲师团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与淄博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合署办公(地点:张店区北西五路12号,邮编:255048,电话:3163048)2、讲师团到区县或学校实行义务宣讲,区县或学校负责讲师团成员的交通及接待。3、需要讲师团前往宣讲的单位,应于宣讲前一周提出申请。
二oo五年三月十四日